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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悬赏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刘荣军
身份证号:512527196705243237
执行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1440000元
户籍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观音镇和众村棉坳组
悬赏期限:2023年12月4日0时起至2024年12月3日24时止
悬赏金额:20000元
举报电话:0813--7169628
18008131727(刘法官)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准确下落使法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刘荣军的财产及本人并成功对其实施司法拘传的给予20000元人民币奖励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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