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查人找物是执行工作面临的一道难题,被执行人常常通过“玩失踪”、“打游击”的方式,心存侥幸逃避法院强制执行。2024年3月,荣县法院依托原有执行指挥中心成立“执行110”警务中心,设立了24小时举报电话,由专人24小时值班接听。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或财产线索,可立即打电话进行举报。我发现被执行人了在接到申请执行人刘某电话后,“执行110”警务中心核实情况并立即上报警情,第一时间联系执行干警并指派专职法警前往申请执行人举报的地点,顺利将被执行人吴某依法拘传至法院。刘某与吴某合同纠纷一案,刘某委托吴某代办业务,并先行支付办理费用,后吴某未成功为刘某办理委托事项,也未返还办理费用。经刘某多次催收未果,后刘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确认吴某返刘某欠款5000元。判决生效后,吴某仍未主动履行,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吴某被拘传到法院后,执行法官按法定程序开展询问、财产调查等相关工作,再次向其释明权利义务,强调不主动如实报告财产、逃避执行、抗拒执行可能面临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后果。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被执行人吴某表示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并与申请执行人刘某达成和解协议,现场将一半案款转给申请执行人刘某,承诺剩余部分分期返还。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拘留!2019年彭某因生产生活所需先后向杨某借款共计20000元,除2021年彭某归还杨某借款7000元外,未再还款。多次催收未果后,杨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后彭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杨某遂向荣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彭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但彭某既未申报财产,也未到法院接受询问。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也未发现彭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彭某本人也长期外出务工未在户籍地生活,暂时无法查找其下落行踪,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2024年5月16日,申请执行人杨某在买菜途中偶遇到被执行人彭某,发现彭某在自贡市自流井区某餐厅上班。杨某立即拨通了荣县人民法院“执行110”警务中心举报电话。根据申请执行人杨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迅速作出反应,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彭某工作场所,将其依法传唤至荣县法院。承办法官反复对彭某释法明理,但其仍声称自己没钱。鉴于彭某严重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且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为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权威,严厉打击拒执行为,荣县法院依法对彭某做出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承办法官当场宣读并送达拘留决定书,并送至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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