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以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打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保卫战”,生态环境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多起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违法行为,现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自贡市某建材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进行公路运输案2024年12月23日,沿滩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自贡市某建材有限公司一辆车牌号为川C22**5的国四排放货运车辆正在进行运输作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停产并停止公路运输”的要求。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车牌号为川C22**5的国四排放货运车辆予以查封。
案例二、自贡某金属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进行涉气工序作业案2024年12月24日,荣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自贡某金属制造有限公司“一厂一策”公示牌中当前预警级别、执行应急管控响应措施、启动时间等信息均未填写,其生产车间的焊接打磨区一名工人正在进行焊切作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所有涉气工序停产”的要求。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的涉气工序予以查封。
案例三、自贡市某玻璃制造有限公司应急管控期间未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案2024年12月24日,富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某玻璃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2条玻璃中空生产线均正常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应当停产1条生产线(共2条)”之规定,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1条玻璃中空生产线控制电箱进行查封。
案例四、自贡市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急管控期间进行涂装工序作业案2024年12月23日,自贡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自贡市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喷漆区域堆放有喷漆后的部分钢材,钢材表面漆未干,手触湿度较大,经核实后确认该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上午进行了涂装作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涂装生产单元停产”之规定,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水性漆堆放库房进行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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