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荣县一人被行政处罚,这件事千万别干!
焚烧秸秆极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引发田地大火,往往很难控制,造成经济损失。尤其是在山林附近,后果更是不堪设想。每年因秸秆焚烧而引发大火甚至山岭火灾损失的案例屡见不鲜。
污染大气环境,影响身心健康。农作物秸秆中含有氮、磷、钾、碳氢元素及有机硫等。特别是刚收割的秸秆尚未干透,经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等。
秸秆焚烧还会导致土壤板结,并不能肥田。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烧死,腐殖质、有机质被矿化,田间焚烧秸秆破坏了这整套生物系统的平衡,改变了土壤的物理性状,加重土壤板结,破坏了地力,加剧干旱,农作物的生长因而受到影响。
影响交通安全。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树叶、杂草带来的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焚烧过程中产生滚滚浓烟,直接影响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对交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一、故意焚烧地里的秸秆、垃圾,不慎引起火灾,引起火势蔓延,给公共消防安全造成危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过失引起火灾,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