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诡异了!事发自贡一小区
近日
自贡南湖国际社区
半夜出现一男子
在小区居民楼走道
用手机对着多家住户门牌
监控拍下这可疑一幕?!
不知道这名男子到底要做什么?
想想都觉得可怕!
希望这个小区的居民这阵要注意
小编也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
看看你们的小区有没有这样的情况
一定要注意安全
如有可疑份子,一定要及时上报
![]()
业主讨论
![]()
![]()
![]()
![]()
温馨提示
关于“侵犯隐私”的小拓展
本案涉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关于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罚。
本行为属于选择性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偷窥、偷拍、窃听、散布行为之一,就可以构成侵犯隐私。 一、什么是“隐私”
隐私,是指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被公众知悉的秘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既包括通过合法途径知悉的他人隐私,也包括非法知悉的他人隐私。
二、关于“偷窥、偷拍、窃听、散布”的理解
偷窥:是指行为人在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秘密偷看他人隐私的行为。有的是在隐私场所直接用眼睛偷窥,有的是通过安装针孔摄像头等设备来偷窥他人隐私。
偷拍:是指行为人趁当事人不备,利用照相机、手机、摄像机等器材秘密拍摄他人的隐私,包括他人身体的隐私部位、他人的隐私活动等。
窃听:是指行为人通过秘密方式偷听他人隐私的行为。
散布:是指行为人用各种方式将知悉的他人隐私传播于众的行为,传播的方式包括用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等形式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上传播。
每个人都享有隐私权
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在此,小编提醒大家如果因此被他人要挟应及时报警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自贡在线APP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自贡在线APP联系删除!未经自贡在线授权,禁止转载!举报电话:18909006163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