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续报:
关于网民反映在我市旅游时遭遇“非营运车辆司机诱导消费”一事,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全力调查,经核对消费清单、查询监控,询问商家、消费者和司机。现将有关情况续报如下。
经核实,2026年1月2日21时许,石某驾车(琼BD11**)途经三亚某滨海酒店,见当事人一行4人在店外等车,便主动上前揽客,后运载至天涯区友谊街渔多多饭店进行消费。
经查,石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情况属实,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拟对石某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海鲜店涉嫌商业贿赂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下一步,全市执法部门将全面加大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重点区域巡查管控,切实维护市民及游客的合法权益与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广大市民游客如遇类似情况,请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898-12345。
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对三亚旅游市场的公共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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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日前,安徽的陈女士发帖称,她与家人在三亚旅游时,被车辆拉到海鲜店吃饭,4道海鲜与2个椰子共消费1930元。
1月7日,三亚天涯渔多多海鲜店老板梁先生告诉记者,“泰虾卖600多元一斤,这个海鲜价格在正常范围内,过年都卖到1200多元一斤。”他介绍,店内每天都有售卖泰虾,2两以上、4两以下的泰虾,今日售价为537元一斤。
“消费之前菜品是顾客自己选的,当面称重后会打印菜品明细,上面显示海鲜名称、重量与价格,先由顾客确认签字,海鲜才落筐、上夹子、送去厨房加工,全场都有监控。”
他还称,如果顾客在称重打票后觉得售价偏贵,可以当面与店方沟通,“好多客人在海鲜称重之后觉得价格有点贵,不要了,我放回去就可以了,这也很正常。”
经三亚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调解,商家表示出于提升游客消费体验,同意通过放心游平台为投诉人退款1000元,消费者表示同意。
接下来,三亚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全面加强监管与引导,敦促商家依法全面履行经营者义务,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放心、满意消费。
陈女士告诉记者,已收到三亚市市场监管局的调查结果,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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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账单。图/受访者提供
调查:未发现该店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商家同意退款1000元
据陈女士提供的三亚放心游平台截图,三亚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的调查情况如下:
涉事海鲜餐饮店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三亚天涯渔多多海鲜店,调取投诉人2026年1月2日在该店的消费记录,其物联网溯源秤票据和点菜单均有投诉人签名确认,票据显示当日消费的海鲜为草虾大125元/斤(0.77斤)、泰虾特大688元/斤(0.88斤)、面包螺79元/斤(3.23斤)、松叶蟹398元/斤(2.29斤),总计价格1868.30元。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店销售的上述鲜活海鲜均已明码标价,公示价格,其中草虾价格未超过三亚市海鲜餐饮协会发布的2026年1月2日三亚市海鲜餐饮店鲜活海鲜产品调控价格,泰虾特大、面包螺、松叶蟹无调控价格,由经营者根据进货价格、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未发现该店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关于商家要求投诉人在电子小票签字的问题,其目的是让消费者知悉并确认所点海鲜的价格及重量等信息是否正确。
经解答,消费者对海鲜品类无异议。针对投诉人反映被出租车诱导至该商家处就餐的情况,该局已第一时间联办交通局,交通局反馈经核实无该出租车号。
经三亚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调解,商家表示出于提升游客消费体验,同意通过放心游平台为投诉人退款1000元,消费者表示同意。接下来,三亚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全面加强监管与引导,敦促商家依法全面履行经营者义务,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放心、满意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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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图/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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